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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评论:风清气正好扬帆
  • 2017-10-0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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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日报评论员  罗盼生 唐荣润

十八大以来,零陵区司法行政主动适应新常态,以转作风促工作为抓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50余个,全系统上下基本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以打牢基础、上升台阶、拓展服务、深化发展为基本思路,业务工作上了新台阶;以实施典型牵动为战略,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该局两次被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成功创建市“文明标兵单位”,年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为“先进单位”,两次在全区经济社会综合考核被授予“红旗单位”,成功创建省级模范化司法所3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3个,其中七里店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多次被评为全区政法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平安单位。

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卓有成效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立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能够得到及时、到位的法律宣传服务提供了队伍保障。坚持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执法依据的学习和考试,并把考试成绩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之中,切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创新了法律宣传载体,推动了法治零陵进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法治零陵中的导向作用,在各新闻媒体用大量的版面和时间宣传法律知识、普及法律常识,使法治零陵建设更加深入人心,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组织建设和责任落实。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能力,2015年,该局制定出台了《零陵区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推选方案》。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走在了全市的最前列,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评价。二是创新调解机制,全面排查化解。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基层司法所每半月进行一次定期排查;在两节、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地毯式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重点人,加大力度重点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五年来,各基层司法所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90余次,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领导包乡镇、干警包案的原则进行了重点调解,各级调委会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万件以上,其中基层司法所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20件,调处成功2419件,调处率100%,调成率达96%。三是服务大局,解决重大疑难纠纷。全局上下始终坚持为区委、区政府排忧解难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疑难纠纷信息快报制度、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制度、重大疑难纠纷稳控制度、重大疑难纠纷(陈年信访纠纷)调处奖惩制度、3+X调处机制和“三调联动”调处制机等,通过对重大疑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调处等措施,五年来,全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所参与并调处267起,成功256起,成功率达96%,没有一起因调处不及时造成上访的案件。

社区矫正探索前进。按照“四包一”(司法所、派出所、矫正对象单位和矫正对象亲属各一人包一名矫正对象)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了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目前在册矫正对象509人,刑释人员297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加大对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经过多方努力,该区矫正中心建设列为了2015年全省第一批(50个)建设任务,10月中旬已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律师工作成绩显著。全区律师立足于经济又快又好发展,通过参与重大项目论证以及担当法律顾问等形式,为近50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每年代理各类案件近150多件。同时积极服务于社会民生问题的保障与改善,服务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与社区结对子等形式,真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主动为农民工和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通过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和辩护、参与政府解决涉法信访问题等,在解决事关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经过多年的争取,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已列入区级财政预算,缓解了法律援助经费紧缺的瓶颈问题。通过抽调和购买的方式,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得到有效充实,为法律援助事业的顺利开展奠定了人才基础。在各乡镇(街)司法所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民委员会(居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并设立了法律援助信息员。全区共建工作站16个、工作点530个。法律援助中心、各工作站与村(社区)成立的工作点形成三级管理体制,编织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使困难群众就近、就地、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95件,年均递增10%以上。

基层司法所建设全面加强。一是业务用房建设成效显著。五年来,通过购买的方式先后解决了朝阳、南津渡、徐家井、凼底、珠山等5个所的业务用房问题;投入120万元高标准新建了水口山、石山脚两个司法所,现都已投入使用;同期,投入40余万元,对14个基层司法所进行了一次普遍维修。全区16个所都有了高标准的业务用房。2013年,零陵区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获得了司法部的表彰,同时,该局获得了省司法厅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先进单位。二是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结合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和廉政文化的实际,2013年来,该局花费20余万元,对16个司法所的调解文化、标识标牌实行了统一。目前,全区成功创建了13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3个省级模范化司法所,规范化和模范化率名列全省前列,为全市第一。七里店司法所荣获全国优秀司法所。三是办公条件明显改善。该局始终坚持钱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原则,按照人手一台电脑、一套办公桌椅、一台司法通,每所两台空调、两支录音笔、一台打印一体机的标准进行了配置,大庆坪、梳子铺、水口山、石岩头等边远所还配置了热水器、洗衣机、饮水机等生活电器。全区16个司法所的办公基本都做到了现代化。四是公用经费标准大幅提高。基层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从2009年人平600元,提高到了2015年人平2.2万元。通过建立精细化考核制度、司法所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等,每年初局里对基层司法所的公用经费及各项业务经费都实行了预算,年底考核后,按照工作实绩进行核实结算各项经费。此项工作得到了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

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果。通过不间断地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教育规范树形象”“五型机关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极大促进了整个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和能力建设。通过规范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行为,使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了浓厚的廉洁氛围,净化了整个司法行政队伍。通过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切实解决了一批法律服务领域里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全系统党风、行风得到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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