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十四五”湖南省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和湖南省永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永州市环境质量简报》,发布我市2021年4月份水环境质量和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4月份考核我市的5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Ⅰ类水质断面7个、Ⅱ类水质断面43个、Ⅲ类水质断面2个。
Ⅰ类水质断面7个:紫良乡野狗岭、井塘乡马江口村、双牌县饮用水源地、珠山镇蒿草塘村、大坪坳水库、水市水库、所城。
Ⅱ类水质断面43个:湘江伍家组、大夫庙、老埠头、曲河、港子口、黄阳司、普济桥、浯溪水厂(杨梅岩)、祁阳观音滩、归阳镇、紫水河入湘江口、码市、涔天河水库上游1000米、江华瑶族自治县水厂(鱼塘坡)、东西河汇合处、道县水厂、东洲山、江村镇江村渡口、双牌水库、南津渡水厂、诸葛庙、蚣坝河入潇水口、柑子园镇周邝村、宜江入潇水口、茅竹镇滴水、黄沙村、五里牌、异蛇山庄、仁和坝、曹家滩、宁远县水厂、祥林铺桐溪尾村、江边院子、祁水入湘江口、白水入湘江口、黄花河入白水河口、岭脚村、江口村大桥(候背电站)、车头桥、纱帽岭村、黄沙湾、蓝山县水厂(汇源源峰村)、金陵水库。
Ⅲ类水质断面2个:泠江入宁远河口、大历县村。
4月份我市3个入境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Ⅰ类水质断面0个,Ⅱ类水质断面2个(绿埠头、祁阳文明铺、江永大田),Ⅲ类水质断面0个。
二、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4月份曲河、诸葛庙和南津渡水厂市级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的要求4月份对我市中心城区四个评价点和一个对照点的PM10、 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进行了监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4月份我市在全省空气质量排名中名列第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