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新闻网讯(永州日报记者 蒋文璇 通讯员 宋云钊)记者从2月17日市公安局召开的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公安机关依法严打涉疫情违法犯罪,办理相关案件80起,打击处理244人。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车丽华通报情况。
市公安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对标对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省公安厅决策部署,全警动员、全员参战、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全力防风险、战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依法打击与法治教育并重。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1月25日,发布《永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违法犯罪的通告》,旗帜鲜明表明公安机关的坚决态度和决心,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2月11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敦促如实申报登记配合新冠肺炎防控的通告》,明确如实申报登记人员的范围和义务,敦促如实申报登记配合的单位范围和责任,以及不得违反的法律要求,为疫情防控提供法制保障。
坚持依法办案与执法监督并行。始终坚持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召开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重大案件,法制部门加强对涉疫类案件具体办案指导和审核把关;对需要提请省公安厅报备、报批的案件,严格依法呈报,确保案件办理定性准确、量罚得当,没有发生任何执法质量及舆情隐患等次生风险。
聚焦突出违法犯罪,逐案侦办、逐项治理。1月20日至2月17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依法侦办相关刑事案件23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0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24名,收缴假冒伪劣口罩14万个、84消毒液500公斤,收缴野生动物死体440头、活体2118头,缴获高压汽枪1支和诱鸟器、捕鸟网、铁夹子等捕杀野生动物作案工具180件;办理相关行政案件57起,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34名,行政罚款违法人员63名、行政处罚单位1个,警告违法人员3名。
新闻发布会还向媒体推介“永州市新冠肺炎防疫平台”,现场演示了平台功能模块及应用。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市公安机关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成果展,媒体记者采访了部分涉疫情典型案例和办案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