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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实施方案
  • 2018-06-0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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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临管办:

切实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市安委办的要求,经国资委党委研究,制定2018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创建“四核四化”为指导,以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基本制度为抓手,通过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市场等手续,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以下简称《主体责任规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围绕“一必须八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职业健康保障和应急救援“八到位”),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规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包括职业病防治,下同)责任制,依法依规构建以“十项制度”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

(一)规范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永安办【20173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并与责任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配套相应的考核奖惩制度或措施,保证岗位责任制可执行、能落实、必考核、要奖惩。企业要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考核奖惩措施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并适时公示考核结果与应用情况。

(二)规范落实安全会议制度。督促企业建立班组前会、车间周安全生产调度会、月度安全生产办公会、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安委会会议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交办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务类安全会议的召开,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制定措施,监督落实,并做好记录。

(三)规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企业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车间周安全生产检查、月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月安全生产检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并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建立事故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制度,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四)规范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督促企业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依法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对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规范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督促企业严格实施“三级”安全教育,并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取得相应的资格。

(六)规范落实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辩识以及分类梳理、评估定级、登记建档、分级管控、公告警示、监测预警等制度,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动态管控。

(七)规范落实职业病危害预防责任制度。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确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开展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八)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加快安全技术改造,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新、改、扩)项目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三同时”制度,依照国家法规标准保障安全距离。

(九)规范落实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安全技术装备保障管理体系,制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提升和科技创新,加快安全技术改造,采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新、改、扩)项目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三同时”制度,依照国家法规标准保障安全距离。

(十)规范落实应急管理制度。督促企业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制定科学、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经常性的岗位应急处置措施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工作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十一)规范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年度安全生产”十个一次“职责,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责、履责、尽责,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对不履责、履责不到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或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辅导、巡回宣讲、“一月一警示”等形式,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主体责任规定》,并对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必须重新参加学习。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行业监管(主管)部门,每季度随机公开抽取一批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向全社会公布。

(二)实行严格的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强化落实“四个签字背书”工作机制,着力推行“四个签字背书”信息管理系统,加大企业基础信息录取力度,严禁迟报、漏报、错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要予以查处;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要依法处理,追究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实施“红名单”“黑名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行为开展联合激励的实施办法》,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定期公告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红名单”和不良行为“黑名单”企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加大监管执法和打非治违力度。要持续开展“一乡一月一案件”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动,加强暗访、计划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建立“市、县、乡”三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周围有执法检查;乡里按周做计划,天天有安全巡查。坚持“四个一律”严厉打非治违,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实行社会监督和举报有奖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时行分门别类整理,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督促落实。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机制,健全和落实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及时举报或主动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和制止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31日前)。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活动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家企业。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深入学习,切实增强其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整改规范阶段(41-630日)。单位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对照主体责任特别是“十项制度”的规范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排查,对存的问题认真整改。成立领导牵头的督导组,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导(,面对面加强工作指导。

(三)督促落实阶段(71-1031日)。单位对落实“十项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工作到位、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宣传推介,对基本制度不健全、不规范、不落实的,依法予以处罚。

(四)总结提高阶段(111-1231日)。各级各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要缺补漏,全面总结。12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国资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带队检查督导。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构建起企业内部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切实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考核。各级有关部门要将高危、中小、民营企业和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作为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做到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合力攻坚,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对不作为、消极应付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企业责任,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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