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改社[2017]308号
关于永州市林业博览园二期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永州市林业博览园二期建设工程审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旅游休闲的发展要求,完成永州市中心城区提质三年新行动计划以及满足科研生产、科普教育的需要,经研究,同意建设永州市林业博览园二期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伊塘镇森林植物园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468亩,初步规划成16个分园。建设主要突出植物特色和汇聚全市主要乡土树种、纳入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物种,辅以建设体现部门单位及地方特色的人文景观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76万元,其资金通过自筹解决。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购置等实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活动。
六、根据湘政办发(2014)14号文件要求,请按代建制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实行代建制。
七、在项目实施前按永办(2011)12号文件要求将项目及决策、审批、税费优惠政策等基本情况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请根据此批复,依法办理好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严格按批复内容建设,争取早日建成使用。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