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发改审[2018]15号
关于永州市体育学校恒温游泳池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州市体育学校:
你校报来文件《关于永州市体育学校恒温游泳池项目建设立项的请示》(永体校[2018]6号)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编码:2018-431103-88-01-015871)。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永州市体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永州市体育教育事业发展。同意建设永州市体育学校恒温游泳池项目。
二、建设地点:冷水滩区湘永路218号。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816㎡,总建筑面积730㎡,建设内容包括游泳池300㎡、男女更衣室、活动室及锅炉房。
四、本项目由永州市体育学校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五、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8.59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学校自筹解决。
六、请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八、项目建设的节能、环保、劳动卫生等内容,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九、请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