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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市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2020-06-20 11:56
  • 来源: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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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永发改202017

关于永州市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的《关于永州市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调整立项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落实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保护区域水体水质和生态环境,利于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对改善滨江新城基础设施、保护湘江水质、确保区域排涝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同意实施永州市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

项目编码:2020-431103-78-01-031285

二、建设地点:永州市李达大道与湘江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远期14万 m³/d,近期5万 m³/d,采用半地下室结构;一期用地面积42257.81㎡;箱体建筑面积14097.23㎡;综合楼建筑面积2598.52㎡;传达室建筑面积50.49㎡;室外绿化面积27260㎡。生态湿地用地面积39981.9㎡;配套管网总长5906.2m其中顶管长度1644.5m。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生化池、膜设备间、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综合楼、传达室及室外附属项目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内容。2.生态湿地: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湿地工艺管网工程3.配套管网:明挖管道 D800球墨铸铁管4261.7m,D800球墨铸铁顶管 1482m,D1500球墨铸铁顶管162.5m,检查井及土方工程。

四、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7603.13万资金来源:除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外,其余资金由滨江新城范围内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保障,土地出让金实现时间必须与项目工期相匹配。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不得违规举债,确保不增加市本级政府隐性债务和关注类债务

五、本项目由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担任项目法人。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六、请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八、请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项目建设的节能、环保、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特此批复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521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经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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