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永发改审〔2020〕13号
关于湖南省福田茶场老院子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福田茶场:
你单位的《关于对湖南省福田茶场老院子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请示》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湖南省福田茶场的整体形象,提高福田茶场职工工作积极性,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实施湖南省福田茶场老院子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码: 2020-431102-94-01-025428。
二、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福田大道福田茶场机关大院。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100T水塔一座及供水配套设备一台;道路、水渠护坡2690平方米,围墙2800 米;建设配套绿化1200平方米,安装路灯560盏并建设路灯管线8650米;建设垃圾收集站2个及化粪池4个;安装路沿石3960米及人行步道砖8460平方米;建设通讯管网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四、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00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单位自筹。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不得违规举债,确保不增加市本级政府隐性债务和关注类债务。
五、本项目由湖南省福田茶场担任项目法人。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六、请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八、请项目法人单位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项目建设的节能、环保、劳动卫生等内容,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特此批复。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