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永发改核〔2020〕3号
关于核准永州市静脉产业园中心城区污泥处置项目的批复
永州市静脉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核准永州市静脉产业园中心城区污泥处置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市政府在永城法〔2019〕17号、永城法〔2019〕19号文件上批示精神,经研究,现就永州市静脉产业园中心城区污泥处置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九条,《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九条,以及《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文件第九条。
二、核准条件
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同意永州市静脉产业园中心城区污泥处置项目选址的函》;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市(县)〔2017〕政土划字第永019号);项目代码为:2020-431102-77-02-000652。
三、核准内容
1、为有效改善中心城区的污泥处置现状,改善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同意永州市静脉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永州市静脉产业园中心城区污泥处置项目”。
2、项目建设性质及选址。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永州市静脉产业园(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322国道西50米),东临322国道和二广高速,北临021乡道。
3、项目业主:永州市静脉产业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废气废水处理工程、配套工程等。项目的建设主要为处理下河线污水处理厂、向家亭污水处理厂、东安县污水处理厂、滨江新城污水处理厂及湖南省永州国家农业科技园伊塘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项目近期建设规模为200t/d,远期建设规模为300t/d。不包含污泥输送工程。
5、项目总投资为9781.64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995.88万元,申请银行贷款7785.76万元。项目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建设资金来源,不得违规举债,确保不增加市本级政府隐性债务和关注类债务。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6、请项目法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7、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8、请项目单位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项目的节能、环保、劳动卫生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项目建设应严格按要求组织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等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9、请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逐月报送进展情况。
10、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算起。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批复。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9日
抄送: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
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