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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4-04-04 14:59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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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政办发〔2014〕23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永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机构:

《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0日



永州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各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试点城市(城区)评定办法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1〕160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城市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要求,以“提升市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助力创新型永州建设”为主题,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培育城市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断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持和有效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16 年,全市在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形成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竞争优势明显;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能够匹配全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需要;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体系构建完成;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的引领支撑作用充分显现,并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二)主要指标。

1.专利申请量年增长20%以上,专利申请总量突破10000件;专利授权量年增长率高于全省增长率,总授权量达到4500件;每百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60 件。

2.年注册商标300件以上,注册商标总量达5000件,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分别达到10 件和60 件。

3.新增著作权登记10件。

4.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质监部门认定)达到8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农业部门认定)达10个。

5.植物新品种等其他领域的知识产权创造数量与经济保持同步增长。

6.实施10 项重要专利技术产业化转化项目,培育4个国家级试点县区、20 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企业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比重达到总产值的30%以上。

7.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协调机制更加完善,保护力度更加强化,及时查处所发现的侵权假冒行为。

8.全市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显著增强,推动3-5 家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培养和引进100 名实务能力较强、专业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才、知识产权工程师。

三、主要工作

(一)创新知识产权强市的体制机制。以支撑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强市为目标,建立适应创新型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即:不断充实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县区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建设;构建知识产权政产学研金的合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深度融合,支撑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和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集聚能力,集聚一批能够支撑企业知识产权高端化需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完善知识产权协调机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知识产权环境氛围。

(二)构建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以永州市获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各县区要在已有的试点示范基础上继续做好各项工作,争取早日升级进位;各类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申报创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创国家、省级试点园区达到2个以上;各类特色(专业)市场要积极开展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市场创建工作;全市20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进入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行列,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工作。

(三)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着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能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提高区域竞争力。一是实施专利战略。实施专利资助、专利奖励、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等扶持项目,激励和引导企业创造知识产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各部门要出台扶持拥有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的相关政策,要在资金和项目的安排上优先考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及项目。二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实施商标战略和质量兴市战略,培育一批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实现国家名牌、湖南名牌、永州名牌逐年增加,力争总量在全省居中上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三是实施版权推进战略。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作品登记,推进软件正版化,2014年底前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实现软件正版化,2016年底前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软件正版化。开展打击网络侵权和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净化网络版权环境。四是大力支持和引导新能源、新材料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形成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优势。

(四)统筹多方力量,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定期召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工作会议、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强化多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信息沟通、案件移送等制度,完善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机制。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宣传教育和打击震慑相结合。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市、县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五)提高管理服务能力,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保障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优化组织机构,充实编制人员。加强与湖南省专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探索和建立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合作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优势产业,帮助有关试点、贯标企业建设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作价入股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交易、融资和成果转化,全面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六)加大人才培养和宣传力度,弘扬知识产权文化。一是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工作计划,与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立合作机制,培养多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建立灵活

多样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二是将知识产权融入社会文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媒体,及时报道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并将知识产权宣传纳入科普宣传、市委党校课程教育内容。三是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等开展集中式主题宣传活动。四是开展青少年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开展发明创新,培养知识产权意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由市知识产权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方案制订、推进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完善考核。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和评估。实施期满,进行全面评估。

(三)增加资金投入。建立与创新型经济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投入机制。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技术和产业倾斜,充分发挥资金的导向作用。


抄送:市委各部门,军分区司令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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