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2011-07-18 15:14
  • 来源:
  • 发布机构:
  • 【字体: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许可事项: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许可对象: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个人
许可依据:《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期限:1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1、具有参加相应职业、等级鉴定的资格条件;
  2、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内参加鉴定;
  3、相应职业、等级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鉴定成绩合格,申报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还须参加具备资格的考评组织的考评。
申请人应该提交的全部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核准表》;
  3、《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单》。
  晋升职业资格等级需另附原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许可程序(办事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电话:8379725);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均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初审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转达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科负责人复审。
  3、时限:2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许可条件及审核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及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材料及初审、复审意见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送达与公告
  (一)岗位责任人:局培训科初审人员和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许可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交市政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向申请人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应当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上予以公示。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一) 时限:3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湖南省劳动保障系统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家部委网站 -
- 市州政府网站-
- 省直单位网站 -
- 县区网站 -
- 市直部门网站 -
关于本网|联系我们|郑重声明|网站地图

主 办: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 办:永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网站标识码:4311000024    版权所有: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序号:湘ICP备05009375号    湘公网安备 43110302000125号
E-mail:yzcity@163.com    
联系电话:0746-8379670(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湖南省人民
    政府网
  • 永州市人民
    政府网